铅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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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5/5/2 15:11:06 |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2025年度铅山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招聘人数为10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3人。 三、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看护工作;不履行看护任务时,由铅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入职期间严格遵守特警大队管理制度规定,自觉服从调配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 1、十八周岁及以上三十五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1日至200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月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或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有看护经验者优先录用。 五、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与铅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持平。 2、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绩效管理,按规定发放补助。 3、试用期1个月,只享受基本工资+五险。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享受“五险一金”等工资福利待遇。因工作岗位需要,合同生效后原则上在本岗位工作时间应不低于1年。 六、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5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报名者通过附件下载报名表,填好报名表后正反面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另附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地址:铅山县公安局特警大队内勤室(铅山县河口镇黄岗山大道50号);咨询电话:13870369903。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3)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时间和地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待定,考点设在铅山县公安局。 (四)体能测评 1、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测评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队员);800米跑、10米×4往返跑、仰卧起坐(女队员)。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面试环节。 2、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五)面试 1、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时间将电话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 笔试、面试通过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及录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铅山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 3、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上饶市联智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录用,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七、其它 1、本公告由铅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2、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附件:《铅山县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人员报名表》
铅山县人社局 铅山县公安局 2025年4月30日 |